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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司法,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。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,公众将公平正义的渴望更多地投向了司法运作的公正性。

    据人民网在今年两会前的统计,网友对两会热点词“司法公正”的关注排名第二。而在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报告,无疑将吸引各方关注的目光。

    司法公正离我们并不遥远

    在过去的这一年,山东省淄博市淄川法院副院长王红梅的脑海里,始终无法忘记一个被告在审判结果宣判后失望的眼神:“同监室的另一个盗窃数额一样多,人家判了五年,为什么我却判了六年?”

    同案却不能同判,同罪却不能同罚。2010年10月,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,将量刑纳入法庭审判程序,使法官量刑从“估推”到“精确计算”,避免因不同的法官由于学识、素养、经验不同,对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,得出不同结果。

    同样也是在过去的这一年,中央政法机关联合下发《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和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,力求从执法源头上避免让河南赵作海冤案再度发生。

    “精细”量刑,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;证据规则,使得诉讼变得透明起来;检务公开、警务公开、狱务公开……使得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公正的普遍性,司法公正也逐渐变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了。

   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

    去年底,河南农民时建锋因被控伪造军牌骗免368万多元高速通行费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一案,引起公众和舆论的普遍关注。此案将于近期重审,并将审判过程进行现场直播。

    现场直播审判过程,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,近年来,司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更加开放地公开在老百姓的视野中。从全国500多公安机关开设微博推行警务公开,到警民合作共同侦破刑事犯罪;从法院网上晒判决书、进行庭审现场网络直播,到检察院利用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听民声、维民权、解民难,及时化解矛盾纠纷;从消防事故责任公开认定、道路交通事故公开处理,到建立新闻发布会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……

    “公开”司法不是目的,目的是为了能够让审判权、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,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审判权、执行权公平、公正地行使。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、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日前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:“以公开促公正、以公开保公正。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,今后司法公开的力度只能加大,不会受到削弱。”

    完善体制让司法公正继续前行

    2011年,注定是一个特殊的年份——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是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一年。

    回眸过去,我们硕果累累。

   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。我国建立健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;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完善了刑事赔偿制度;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;完善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机制。我国不仅基本解决了“有法可依”的问题,而且随着今年刑法第八修正案的通过,13种经济型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取消,我国宽严相济司法刑事政策将继续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公正精神。

    随着两会的召开,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“时间表”也更加清晰。

    2011年着力抓好剩余改革事项实施意见的出台;进一步优化职权配置方面,完善刑事诉讼二审、再审程序,完善死刑复核的法律程序;加强政法队伍建设,建立完善法官、检察官及其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……

    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迫切,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也更加殷切。加快完善司法制度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让司法公正在阳光下继续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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