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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夫妻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,丈夫竟踢断妻子肋骨,妻子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到法院要求。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解除金女士与颜先生之间的。

  2002年12月,金女士与颜先生登记,双方均系再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2005年7月31日,金女士与颜先生在家中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,在扭打过程中,颜先生朝金女士头面部猛击几拳将妻子打倒在地,后又猛踢已倒地的妻子胸腹部几脚,致妻子3根肋骨骨折。经司法鉴定,金女士的伤势已构成轻伤。同年11月,颜先生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今年5月,金女士诉至法院,要求与颜先生离婚。

  在法庭审理中,金女士认为,颜先生的犯罪行为给其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残,在精神上带来无比的痛苦,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,故诉到法院要求离婚。颜先生则辩解,双方感情一直很好,曾为一些琐事殴打过妻子,因此不同意离婚,希望能与妻子和好。
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金女士提出离婚,颜先生虽不同意离婚,但从颜先生对金女士实施殴打而构成故意伤害罪来看,颜先生的这种行为属于实施,已严重伤害了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。现金女士经调解不愿与颜先生和好,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应予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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